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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ek, 6 days ago

我的经历陈述

我出生于 1988 年农历正月 23 日(阳历 3 月 10 日)。1997 年,九岁的我遭遇了家庭的灭顶之灾,母亲因精神疾病发作,不幸杀害了父亲,随后被依法带走。约一个月后,母亲因精神状况获释回家。此后,母亲带着我们三姐妹靠种地艰难维生,然而大伯却为霸占我家几亩地,将母亲强行赶走,我们三姐妹瞬间沦为孤儿。

幸运的是,奶奶收留了我们,靠着种地和养一头猪勉强糊口。同年冬月,妹妹被远嫁云阳县的大姑父接走,姐姐被大伯驱赶到小三峡流浪,唯有我与奶奶相互依靠。我因自幼胆小、不爱说话,在村里被视作“傻子”,或许正因如此,大伯才未将我驱赶。我便与奶奶一同生活、劳作,也时常帮大伯家做农活,如砍柴、喂猪以及在田地里干些活。

2000 年 6 月,四姑父来到大伯家,提出要为我找婆家,当时年仅 12 岁的我坚决反对,此后他每次提及,我都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后来他一来,我便躲起来。但在同年腊月份,四姑父与大伯、三姑合谋,将我强行卖掉。他们用运猪的货车把我架上车拉走,此事沦为村里的笑柄,众人皆嘲笑我如同猪只般被售卖。

2001 年农历正月份,买我的买家陈学生与同村几人前往福建打工,也把我带去了。他们一伙人带着我从巫山乘船至江西九江,再转乘大巴抵达福建。因船行缓慢,路途耗时七天,我在船上度过了自己 13 岁的生日。到达福建不久,陈学生便对我实施了强奸行为。我极力反抗,他就对我殴打、掐脖,并且在外出干活时将我锁在屋内,防止我逃跑。当时他在福建石狮一个偏僻农村租住在条石砌成的小平房里。

由于我不断反抗、试图逃跑,陈学生心生恐惧,怕我跑了,便找了两人将我带回他老家。回到他老家后,陈学生的父母要求我留在陈家,我拒不答应。第二天清晨天色微亮时我便起身逃跑,陈学生的父亲随后追赶,同时通知四姑父和四姑父的哥哥从另一方向围堵,他们三个男人将我强行架到其亲戚家,期间不给我食物和水。

他们见我在陈家难以留住,便商议送我回大伯家,大伯起初不肯接纳,后经四姑父提议,让陈家每月支付给大伯 100 元生活费,大伯才勉强同意让我留下半年。期间大伯限制我的自由,不准我去姐姐家,不准我去找失踪的母亲,我还曾前往派出所报警,做笔录,却未得到有效处理。

同年冬月,陈学生从福建打工回来,与他父亲一同到大伯家接我去他家,我拒绝去他家并逃到对面山上躲避。陈学生于是到四姑父家去请来四姑父、二姑父、二姑、三姑及表哥表姐们上山来搜寻我,大伯还恶狠狠地扬言找到我要打死我,我被吓得惊慌失措,被迫现身。他们众人将我围住,一伙人恐吓要打死我,一伙人欺骗我说只是去陈家玩几天就回来,不会强行扣留,还让妹妹与我同去,结果我一去便无法脱身。

在陈家玩了几天后,恰逢陈家杀过年猪,陈学生去接大伯来吃杀猪饭,大伯没来,并对陈学生说:“人我已经交给你了,你是个男人,连个女人都留不住,不如撞墙死了算了,难道还要我把你们两个往床上抱吗?”当晚陈学生从大伯家回来便要求我与他同睡,让我妹妹与他母亲睡,我不同意,他便说出大伯的这番话。当晚我们姐妹俩哭闹大半夜,我们两个孩子终究敌不过他们家三个大人,陈学生及其父母强行将我和妹妹分开,分别关进不同房间,我再次遭到陈学生的强奸。当时我仍然年仅 13 岁,尚未月经初潮。

腊月时我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月经,之后便因之前的遭遇怀孕了。怀孕时我仍只有 13 岁,到 2002 年农历九月二十一日生下了女儿。由于怀胎十月,只是在生孩子的时候年龄到了 14 岁。

此后我时常被陈学生在半夜里拉起来,扒光我的衣服暴打我,他还限制我不准离开他家大门 100 米,超过 100 米就要挨打。

过完年后,他们觉得我妹妹在那里不方便他们打我,因为每次他们打我,我妹妹会护我,于是他们把我妹妹送回了大伯家。他们送走妹妹后我就完全失去了自由,被他们锁在了屋里。期间我还被陈学生的一个表哥欺负,那个男人的老婆不在家,出门打工去了。他经常过来扒我衣服,打我。

由于年纪小,怀孕好几个月了我自己都不知道,只听到村里一些来看稀奇的妇女说我怀孕了。那个女儿出生后,我多次尝试逃跑,每次都被抓回并遭受毒打。我曾多次逃跑均未成功,村里的人也被他们打了招呼,帮着他们看守我、责骂我、抓捕我。

在我 18 岁那年成功逃跑了一次,由于我没有身份证和钱,只能跑回大伯和姐姐家,结果被大伯通风报信,陈家找来九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将我强行抢回去。当时我姐姐报警,来抢我的人中其中一个人说:“你报警没用,我们来的时候给派出所扔了 2000 块钱,他们不会理你。”他们一伙人抓住我的头、手、腿、脚,有时候就拖着我走,中途我看到一个悬崖,我试图奔向悬崖想跳下去死了算了,被他们抓住,把我拖下山,然后找了一辆大车,把我架上车从派出所门口拉走。然后他们继续把我锁在屋里,随后我又被迫生下了第二个孩子。

直到第二个孩子生下来,由于是男孩,他们对我稍微好了点,同时陈学生生病了,需要我出门干活养家,我才有机会彻底逃跑。

陈学生找关系去派出所调我的户口办了结婚证。

我的遭遇在 2016 年被好心的媒体记者曝光,当时巫山公安局只是去福建把陈学生接回来半夜三更的在巫山法院调解离了婚。离婚后我一直追究我大伯、姑姑、姑父和陈学生的法律责任,但整个巫山公安局都不理我了,还把我的电话拉黑。

2017 年,我的遭遇再次被曝光,巫山公安局依然没有重视,没有真正的去调查犯罪分子,而是派人来挑拨我的家人,利用我的家人在网上来发他们写好的诋毁抹黑我的文章,试图转移舆论方向把案子压下去。此后我一直被当地公安穿小鞋,租房都被赶,被骚扰。

巫山公安还在我的年龄上做手脚,甚至造谣孩子是早产,说我是满了 14 岁被强奸生育的,陈学生不构成犯罪。

我第一次和第二次被陈学生强奸包括怀孕的时候都只有 13 岁!是孩子出生的时候年龄到了14岁。即便到了 14 岁,我就活该被陈学生囚禁起来打骂、强奸,被迫生育吗?陈学生囚禁未成年女孩殴打、强奸的做法是合法的?我不是一个人,是牲口?

即便到了 14 岁也不是他囚禁殴打强奸逼迫我给他生育的理由,他的所作所为就是对我的伤害,就是犯罪,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希望陈学生能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让正义得以伸张,还我一个公道。 source

1 week, 6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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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weeks ago

我感觉在分析多个维度的结构性压迫的时候,“男-女”这一维度的一个特殊性,在于它相比其他几个维度,包括“异性恋-同性恋”“顺性别-跨性别”“身心障碍-健全”“少数族裔-主体民族”“有色人种-白人”“富裕-贫穷”“上层阶级-无产阶级”“高种姓-低种姓”来说,增加了一个微妙的“负向buff效果”:就是男性身份在叠加一些上述失权身份的时候,他的男性身份(或者指派男身份)可能使他更易于处在某种和人身安全相关的威胁(比如说对男同性恋的惩罚在很多保守地方是在所有酷儿身份里面最严重的、黑人男性是最容易遭遇警察暴力的群体、跨性别男性拥有所有酷儿身份里面最高的自杀率、族群冲突中男性更容易受到生命安危的威胁)。

相比之下,我们很难找到与之对应的类似于“异性恋弱势群体比起同性恋弱势群体”“顺性别弱势群体相比跨性别弱势群体”“健全弱势群体相比身心障碍弱势群体”“白人弱势群体相比黑人弱势群体”更容易遭受某种系统性压迫的案例,因为这些优势身份一般来说起到的是“抵消弱势身份带来的负面效果”的作用,而并没有出现类似于“主流男性共同体对异类男性采取最严苛的排斥行为,以至于他们有时候遭遇暴力的可能性比起异类女性还高”的现象。

这个问题的奇妙之处,在于这些事实虽然对于边缘男性非常残酷,但是它本质上并不影响从宏观范畴来看,“男性”依然是一个比起“女性”更具备红利的群体,因为如果不考虑这些“弱势少数身份”,在顺直、健全、主体族裔的世界里面,男性的的确确相比女性更容易获得偏好,并且占据优势,所以各界精英大多数时候依然是被男性把持的,女性确实存在天花板。这也导致了一个境况:如果离开了“少数群体叙事”,在绝大部分人眼里,往往并不能体验到“男性弱势群体特殊性”这一问题,而与此相比,女性作为一个整体所受到的结构性不公平对待,是所有女性或者指派女都能体验到的。所以放眼不同的国家地区,女性主义相比与之并行的支持“男性弱势群体解放”的进步派男性主义来说都显然更有市场,而男性主义主流也更容易比起女性主义主流来说对社会议题持保守态度,这反映了一个群体的主流对待权力结构问题的反映。

“女性”和“边缘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一个典型的“弱势多数”和“弱势少数”的问题。在这里面“女性”构成了一个“弱势多数”(类似于如果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对立起来时候的后者);而类似于酷儿、身心障碍、少数族裔等身份,相当于“弱势少数”的位置,因而弱势多数的确比起弱势少数而言存在借助集体力量边缘化弱势少数诉求的可能性。而被边缘化的弱势少数在反抗所谓“弱势多数霸凌”时采取的具体手段,则是不同的支持平权主义者之间争论的焦点:比如说“弱势多数”(女性)在反抗其对应的强势群体(男性)霸权的时候,如果一些行径可能会伤害到其中的“弱势少数”(男性酷儿、残障、少数族群等),往往这些“弱势少数”从平均态而言比起“弱势多数”的平均值要更为脆弱、边缘化,那么这些弱势少数对弱势多数的相关“无差别攻击行为”的制止(或者要求对方对不同群体有区分度,主打优势群体)是否、以及从多大程度上是合理的(对应着男同性恋者、跨性别者、黑人男性等反击顺直白女的一些言行),确实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

特别是,当“弱势多数”因为自己对于多维度的结构不平等缺乏足够认知,而参与到了对一些“弱势少数”的霸凌的时候,ta们的“无知”能否赦免ta们实际上对弱势少数产生的严重后果(比如说顺直女一些常用的、被社会普遍认可的一些反击主流男性言行的方式,当一些男性或amab边缘群体提出来这些方式会伤害到自己的时候,顺直女/主流女权是否有义务照顾这些群体的问题)。

男-女权力结构问题的特殊性,直接导致了一个现象,就是“激女和反边缘群体的传统保守派合流”的现象,相比“激酷儿”“激少数族裔”“激进有障人士”来说要普遍得多,一是因为她们本身的基本盘足够支撑得起较大规模的对少数群体利益的挤占,二是因为“男性和边缘身份的叠加”本身也的确在某种情况下是一种负向buff。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交叉型男性主义理论”逐渐在一些进步社群里面产生市场,但是却没什么人提出“交叉型白人主义/交叉型异性恋主义”之类的东西,因为后两者确实没有构成一种“独特的压迫形式”。

就我个人而言,我是酷儿和身心障碍的同时,我也是汉族以及指派/部分认同男性,在这里“汉”和“男”都在一般情况下是正向作用的,但是我认为“男”这一身份参与到了和我酷儿、身心障碍身份的叠加而造就的个人处境,而“汉”没有,因为我知道ta并不会给我产生明显的负向效果,如果我是少数民族,我的边缘化程度只会更高。在这个情况下,我认为自己确实具备“主体族裔红利”,但是“男性红利”则被我的少数身份而削减了。 source

3 months, 1 week ago

和大家讲一下进展,圣博目前已经关门,警方已经成立了专案组在调查圣博以及背后的集团老板,各方的记者也在采访和陆续的报道,我们的志愿者现在正在推进法律方面的进展,尽管困难重重,但我们的努力是有效果的。

也不要觉得,这些事情和我们的努力无关。

毕竟在这之前,圣博被通报的结果是不存在“虐待行为”,但现在,一切都要重新调查,无数的证据也在陆续涌出。

可能因为限流的缘故,无法让大家看到,但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我们手上掌握了充足的证据,甚至拿到了虐待的现场视频,也会优先提供给记者和警方。

至于证据充足的最终结果是怎样,那就不得而知了。

毕竟豫章书院案的时候,和没有深入了解的朋友,在网上传播的内容不同的是,豫章书院案的证据也是挺充足的。

最后要讲的是,一家圣博关门了,英高特集团还在,全国还有几千家这类机构还在开着,道阻且长,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 source

6 months ago

关于英国人赫德

1853年9月,小刀会攻占上海县城,海关银两全部被劫,官员逃走,海关停摆。之后外商在此处就不再缴纳关税。虽然英国是向中国出口的主要国家,该国却认为此事甚为不妥,有违国际贸易规则和公平,遂与法国、美国三国协商在上海成立临时海关,代收关税。清政府彼时被国内事务搞得焦头烂额,根本无暇顾及本就收不上钱的小小海关,点头同意。新海关于1854年由英法美三国筹措成立,按西方体例制定章程,两年内收取关税70多万辆白银,是此前清廷掌控时的数倍,并被悉数转交给大清。清廷深感讶异,曾国藩称此举颇有君子之心。

几年后因上海江海关税收日增,清政府成立海关税务司,统管各地海关。1863年,恭亲王基于对28岁的英国人鹭宾.赫德人品和业务水平的认可,拟任命赫德统管海关税务司。英国在华代表向总理大臣文祥建议由中国人而非英国人作为海关统领,被文祥当即拒绝。文祥的理由,是以往中国人主管各地海关时的种种贪腐渎职,多少年来前赴后继未有改观。

大清国正三品官员英国人赫德正式登场,掌管海关税务司45年,后官拜正一品。在他的管理下,海关税务司只向总理衙门负责,独立于其他政府机关。英语为工作语言,引入英国会计审计等制度,进行关税申报查验;录用人员必须考试,在上海、香港、伦敦等地设置考点,实行全球招考和录用;实行绩效考核和养老金制度,对雇员实行高薪;凡有贪腐即行查办,粤海关曾有雇员因收受一条鱼被立即开除,所有高薪和福利尽失。赫德对自己要求也非常严格,曾有高级雇员工作失误导致两万余两白银损失,赫德认为自己负有领导责任,自掏腰包弥补国库。

赫德极为勤奋,业绩傲人。据说40多年只请过两次假,一次结婚,一次探亲。他亲自撰写了海关税务司几千份通令的大部分。他就任时海关税收490万两,1908年已达3020万两,占清政府收入的24%。猛增的海关收入为洋务运动、北洋海军的建立提供了大量资金。他力主购买海关缉私舰,领导修建了中国第一条海底电报电缆。赫德还在英国报刊发文阐述维护大清国独立的重要性,多次出面协调清政府与各国的争端。他在日记里提醒自己要始终以大清国的利益为第一要务。

1908年,70多岁的赫德身体难以再支撑繁忙的工作,决定辞职回国。清政府大小官员、各国外交官以及中国各界名流千人送行。赫德在办公桌上留下用中文书写的字条:“1908年4月13日上午7时,鹭宾.赫德走了。”三年后赫德在英国病逝。

赫德掌管几十年的中国海关得以在民国时期继续按前例运转,以廉洁和高效著称。为表彰和纪念他的巨大功绩,民国政府于1914年在上海外滩为他树立铜像,北京、上海和香港都有道路以他的名字命名。

再30多年后,赫德掌管晚清海关成为丧权辱国的象征,北京和上海的赫德路更名,外滩雕像被移除。 source

6 months ago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马斯克似乎很关心星辰大海,代表了人类面向宇宙的未来;但是实际上,真正观测宇宙的天文学家,都很讨厌马斯克。

Starlink正在摧毁各个波段的天文观测。星链卫星反射太阳光,在夜空中造成肉眼可见的一长串轨迹。按照计划,星链将形成一张大网,完全笼罩夜空,锁住人类窥探宇宙的窗口。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这意味着永远失去仰望自然星空的机会——仅SpaceX计划发射的小卫星就有超过四万颗,十倍于夜空中四千颗肉眼可见的星星。

可见光的观测已经证实,星链对天文图像的污染是无法恢复的。马斯克曾经允诺,在星链卫星上涂抹哑光漆,降低反光,但这被证实几乎没有效果。星链会在天文照片上留下刷子刷过一样的轨迹,变相瘫痪地球上的大型光学、近红外望远镜。为了公司营收,他们也不会积极投资光污染问题:这些小卫星都是廉价品,预期寿命其实只有5年,随后就会变成占据太空轨道几世纪的太空垃圾。

在射电波段,星链泄露的射电信号更是致命性的——射电干扰使得地面上的射电望远镜也难以使用了。我和一位欧洲南方天文台的天文学家聊过这个话题,她表示现在他们正在向国际射电委员会投诉,但困难重重。首先,这种国际机构没有针对私人公司的强制力,其次,即便这些公司允诺降低污染,他们也总是说一套做一套,而卫星一旦发射了就无可挽回。天文学家只能努力和这些公司沟通,合作补救——她的口吻让我想到黑道电影中被迫与毒枭合作的好人。

有人说,有了SpaceX带来的更强大的太空运力,我们把望远镜都发射到太空里不就避免问题了?有一位做理论的物理学家曾持此观点,我们讨论后,他转向了反面。首先,小卫星挤占低地轨道,实际使火箭发射的碰撞风险更大了。这种碰撞造成的问题,在现有国际法律框架下很难解决——我曾指导过2020年的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案例正是卫星集群与大型卫星碰撞,几乎无法归责和执行。

其次,望远镜无法简单地发射到太空里。1990年代,我们才有了两米级的哈勃空间望远镜;而地面的两米级望远镜,1910年代就已经成熟,二者相差了八十年。现在的天文发现肯定不能再等待几十年了。何况,光学望远镜已经是最易升空的类型之一。例如在地面射电望远镜发明近一百年后,我们还没有媲美地面的空间射电望远镜,发射这种几千吨重的望远镜是不现实的。再最后,空间望远镜的发射只占成本的小头,哪怕发射免费,也省不了多少。

有人认为,这件事是“星链代表的技术进步正在淘汰传统天文学”。恰恰相反,星链几乎是卫星最简单的形态,缺乏技术含量。地基望远镜则是人类技术突破的集大成(天文探测要求高,远远超过商用甚至军用水平),对应的天体物理实测更有可能引发新的科学革命。所以在我的视角来看,这件事是“低技术水平的粗糙牟利产业正在驱逐真正有创新价值的科技研发”。

总之,星链为代表的低轨卫星群,已经成了威胁天文和人类仰望星空权利迫在眉睫的威胁。说到底,探索宇宙只是公司老板满足私欲的所打出的虚假旗号。可惜目前没有任何方法进行约束,我们似乎只能束手待毙。

(之所以想到这个,是看到今年的国际天文大会上,有一个分论坛是讨论“保护暗静夜空免收卫星集群干扰”;英国天文学年会也有一个分论坛是“大型卫星集群对天文学的影响:五年以来”。两个论坛简介的论调都颇为悲观) 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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